教師非禮|男教師涉非禮兩男生罪成候判 法官指被誣陷說法不可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22 14:43

最後更新: 2021/02/22 14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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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教師涉非禮男生,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候判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35歲男教師於九龍區中學任教期間,涉非禮3名中三至中五的男生,男教師早前否認5項非禮罪受審。案件今(22日)於區域法院裁決,法官分析指,辯方聲稱3名事主因校內權鬥而與2名教師串謀誣陷他的說法並不可信,屬削足適履的開脫藉口,惟其中1名事主作供有不足之處,因此僅裁定被告2項非禮罪成,還押候判。

涉案被告吳浩楠被控於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間,分別在學校的課室或禮堂內,非禮3名當時年齡介乎15至16歲的男生X、Y及Z。

法官今裁決時指,辯方的辯護方向是校內出現辦公室政治及權鬥,3名事主因此與2名教師串謀誣陷被告,作假證供以鏟除異己。惟法官認為有關指控非常嚴重,若然5名師生要串謀誣陷被告,2名老師需在3名學生年僅15至16歲的時候,與他們進行編劇、綵排和演練,3人更需在事發後2至3年後仍牢牢記住事件,再蒙受妨礙司法公正和在宣誓下作假證供的風險以誣陷被告,法官認為有關指控並不可信,而且只是被告削足適履地為自己開脫的藉口。

法官續指,被告聲稱自己是一名嚴師,但他於私下與學生獨處時卻是另一個人。被告伸手摸X的肚臍,並指對方體毛多,以及觸摸Y的乳頭和大腿內側,這些行為客觀來說均屬猥䙝性質,而且不可能是意外觸碰,事主亦不可能同意有關行為,因此法官裁定被告上述兩項非禮罪成。

至於涉及Z的3項非禮罪,法官則指雖然他接納Z是可信證人,亦肯定兩人是有些不尋常的接觸,惟法官不肯定Z在被非禮後的反應是否合理。例如Z聲稱在課堂上遭被告從後以下體壓著他達3分鐘,但Z在有多名同學在場的情況下,仍沒有反抗或示意被告停止,反應有點奇怪。加上Z在控罪所涉期間,因為分數問題而非常憎恨被告,因此可能在關鍵情節上,作供或有遺漏或誇大,法官認為Z作供有不足之處,因此裁定相關的3項罪名不成立。

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被捕後已失去教席,現時任職兼職售貨員維生,而相信他日後亦再沒有機會執教鞭。法官將判刑押後至3月15日,並先為被告索取感化、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,期間被告需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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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